据湖南日报3月14日消息,廖永安同志任湘潭大学校长,免去其湖南警察学院院长职务。

(图片来源:湘潭大学网站)
另外,3月9日,澎湃新闻在报道中提到,廖永安已重回湘潭大学,担任校党委副书记,并排在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肖志伟之前。
公开资料显示,廖永安,男,汉族,1972年1月出生,湖南安化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学位,教授,博士生导师。1990-1997年在湘潭大学法学院就读,先后获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2001-2004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就读,获法学博士学位;2004-2006年在中国人民大学哲学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10-2011年在美国马萨诸塞州立大学波士顿分校做访问学者。1997年6月在湘潭大学任教,1998年、2001年、2004年先后破格晋升为讲师、副教授、教授。自2005年起,先后任湘潭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党委书记、院长;2015年7月任湘潭大学副校长;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副局长(挂职);2021年3月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2024年1月任湖南警察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据了解,湖南警察学院是湖南省唯一一所培养警务人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本科院校,被誉为“三湘警察的摇篮”。
湘潭大学网站显示,廖永安系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入选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计划、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获评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两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智库领军人才。兼任教育部高校法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研究基地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基地主任、司法部调解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司法部公证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主任等职务。
极目新闻综合湖南日报、环球时报、澎湃新闻、湘潭大学网站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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