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和高品质的护理服务需求,减少患者在院期间家属陪护压力,有效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本市决定在三级医疗机构首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工作。
根据《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试点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免陪照护服务”即由医疗机构的专业医疗护理员,为住院患者(特级、Ⅰ级护理患者)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生活照护服务,不依赖患者家属亲自陪护,也不需要家属自聘护工。
根据该通知,原则上,2025年5月底之前,市级、区级三级医疗机构(设有重症监护室)全部开展“免陪照护服务”试点,其他类型的公立医疗机构自愿参加试点的,也可参加首批试点。
试点病区采用“1+X”的模式,其中“1”为重症监护病区,“X”为医疗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的其他病区或单元,数量不限。
免陪照护服务”仅适用于免陪照护病区的特级、Ⅰ级护理的住院患者。
“免陪照护服务”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支付范围、标准由市医保局另行制定发布。
医疗机构提供“免陪照护服务”的,应在病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收费标准,把患者“免陪照护服务”收费情况纳入每日医疗服务收费清单,便于患者查询。
市护理学会要开展《免陪照护服务基本规范》团体标准的培训,并根据实施反馈情况进行适时修订。医疗机构开展“免陪照护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本市护理质控以及老年护理质控,确保全市“免陪照护服务”同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