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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受遗赠公告(谭芬年)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3:30:00    

【来源:娄底市自然资源局_政务公开】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 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 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4月2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 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娄底市中阳生态电力科技谷东塔一楼娄底市不动产登记城北中心

联系方式:0738-8268126

序号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不动产权利类型不动产坐落不动产权证号登记申请人(继承人/受遗赠人)
1,曾端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娄星区乐坪西街北侧(娄底市中医院)1幢(12栋)4-302湘(2023)娄底市不动产权第0021108号谭芬年

公告单位:娄底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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